- 我国代孕实践的现状:有意向的父母与跨国代孕
- 发布时间:2022-05-28 14:48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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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有意向的父母
在我国,有意向的父母通常是不孕不育患者、已超过生育年龄的大龄夫妇、同性恋者或者由于工作繁忙,无暇怀孕生子的夫妻。而且,这些有意向的父母往往有一定的经济基础,因为我国代孕成本较高,经济基础较好的有意向的父母才有能力进行代孕。
有意向的父母支付的费用大体分为三类:一是中介信息费和服务成本费,这是支付给代孕中介机构的费用,中介信息费是为中介机构介绍有意向的父母所支付的费用(医院介绍、代孕志愿者介绍中介费),服务成本费则是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的交通食宿费;二是支付给医院的医药和手术费用;三是支付给代理孕母的代孕补偿金。根据代孕的具体情况不同,有意向的父母支付的费用不同。对于国内代孕,根据代理孕母的条件、代孕子女的性别等,有意向的父母支付的费用从二三十万到数百万元不等。对于跨国代孕,则根据代理孕母来源国不同,费用也从几十万到数百万不等。
(四)跨国代孕
由于中国当前严禁代孕,因此,在跨国代孕中,中国通常是有意向的父母来源国,也就是代孕儿童接收国。而对应的代孕儿童出生国最主要的是美国、越南、印度和泰国。
1.美国
中国有意向的父母选择在美国进行代孕主要是由于:其一,代孕的法律规制较为完善。美国部分地区允许商业代孕,关于代孕的法律规制较为完善,有利于自身权利保护。其二,人工生殖技术发达,代孕服务周到。其三,为代孕子女取得美国国籍。
据美国媒体报道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美国生孩子,其中2000年~2006年,非美国人在美国生产的子女激增53%,而美国本土婴儿出生率同期只增长5%,而在美国进行代孕的外籍有意向父母许多来自中国。例如,根据美国圣地亚哥的一个代孕中介机构的统计,2010年之前,其客户中仅有寥各国代孕法律之比较研究
寥可数的几对中国夫妇,但2011年中国客户急剧增加,共计有56对中国夫妇透过该中介机构的帮助找到了代孕母亲,而该机构在2011年的总业务量为140,换言之,在该代孕中介机构2011年的业务量中,中国有意向的父母进行的代孕占40%
2.越南、印度和泰国
越南、印度和泰国是全球代孕发展最繁荣的国家,其中印度和泰国都有“代孕加工厂”之称,在印度,代孕产业已经发展为其新兴旅游产业。
这些地区代孕行业发达的原因在于:其一,法律不禁止代孕,有意向的父母可以通过代孕成为代孕子女的法定父母。 其二,代孕费用较低,相对于英美等国,在越南、印度和泰国进行代孕的成本更为低廉。
在越南、印度和泰国进行代孕的有意向的父母来自于全球各地,中国的有意向的父母也占据极大部分,除上述原因外,中国在这些国家进行代孕还存在地理和签证制度的优势,这些国家与中国毗邻,签证方便。因此,中国许多有意向的父母前往这些国家代孕。
除上述国家外,我国还存在大量的区际代孕,即前往香港和台湾进行代孕。其中,香港法律虽然允许代孕,但是政府管理极为严格,代理孕母进行代孕需取得政府颁发的资格许可。因此,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代孕通常是非法代孕或自然代孕。台湾亦是如此,台湾允许无偿代孕,但是实践中,无偿代孕的数量极少。
综上所述,我国代孕实践的现状是:其一,国内代孕已经形成商业化市场,但在这一市场中,中介机构占据市场主导地位,代理孕母处于弱势地位;另外,我国代孕广泛存在挑选胎儿性别、自然代孕等违法行为,代孕市场极为混乱。其二,跨国代孕中,我国往往是作为儿童接收国,相对的儿童出生国主要集中在美国、越南、印度和泰国。